文章论述了宽容并非绝对的道德戒律,而更像是一种和平条约。宽容允许不同的人和平共处,但这种保护只限于那些愿意遵守其条款的人。文章以宗教战争为例,说明了即使信仰不同,也可以通过协议实现和平共处。作者主张,当一方破坏协议,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和平是正当的,但这种武力必须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