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立法要求所有网络机器人必须自曝身份

2025-02-07
加州立法要求所有网络机器人必须自曝身份

加州议员威尔逊提出的一项法案重新定义了加州对自动化在线通信的处理方式,要求所有机器人无论其用途如何,都必须在与加州居民互动时声明其身份。这项措施扩大了现行法律的范围,现行法律仅规定当机器人旨在影响商业交易或投票行为时才强制披露身份。该法案更新了“机器人”的法律定义,以涵盖由生成式人工智能操作的账户,包括创建合成图像、视频、音频和文本的系统。根据拟议的修改,任何使用机器人的个人都必须在在线互动过程中明确披露其自动化性质,并在被其他用户询问时提供此信息。披露要求适用于面向公众的网站、网络应用程序和数字平台。这些修改反映了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发展的态势。该立法通过要求在所有情况下识别机器人,而不仅仅是在涉及潜在欺骗的情况下,为在线通信的透明度设定了新的参数。每月拥有超过 1000 万美国访客的在线平台需要确保其服务的机器人运营商遵守这些扩展的披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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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立法:AI不再能成为免责挡箭牌

2025-02-01
加州立法:AI不再能成为免责挡箭牌

加州议员Krell提出了一项关于人工智能责任的法案,旨在解决民事诉讼中日益增长的一个问题:防止被告声称AI系统自主造成对原告的损害。该法案为加州民法典新增了一节,适用于涉及AI技术开发商和用户的案件。该法案对人工智能进行了明确定义,并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能以AI系统独立行动导致损害为由推卸责任,从而明确了既有责任框架在AI相关案件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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